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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言论;

二、不得发表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言论;

三、来信请写明真实姓名、电子邮件信箱或电话,以便回复;

四、本专栏只用于景德镇市财政局和公众之间的互动交流。对于收到的来信,市财政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回复;

五、本专栏拥有发布、保留、删除来信的权利,不合规的来信将被删除;

六、凡致信本专栏者,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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