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6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孙艳峰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2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国家试验区建设的开局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为主线,全力实施“三个五”战略行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全市经济运行企稳向好、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基础上,预算执行总体良好。执行情况如下: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402,706万元,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调整数的100.6%,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0.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0,459万元,首次突破百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0%,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0.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618,621万元,比上年下降1.1%;非税收入381,838万元,比上年增长2.9%。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60,689万元,完成预算的94.8%,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0.1%。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321万元,下降18.2%,主要是各级、各部门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国防支出3,454万元,增长3.1%;公共安全支出108,677万元,增长8.7%;教育支出384,766万元,增长6.7%;科学技术支出51,591万元,增长1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062万元,增长72.3%,主要是同期支出基数较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881万元,下降28.6%,主要是2020年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省级统收统支;卫生健康支出211,328万元,增长15.1%;节能环保支出56,788万元,增长64.6%,主要是2019年末结转资金较多,同期支出基数较低;城乡社区支出431,351万元;农林水支出190,699万元,增长20.6%,主要是支付浯溪口水利工程尾款;交通运输支出121,11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3,38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100万元;金融支出1,06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188万元,增长18.9%;住房保障支出96,723万元,增长37.2%,主要是中央较大幅度追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6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018万元;其他支出13,00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4,821万元,增长0.6%;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8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611,643万元,同比下降21.8%,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有所减少。具体项目执行情况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2,42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31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11,48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24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211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978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204,795万元,同比下降2%。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相关支出有所减少。具体支出项目情况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09,008万元,农林水支出31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万元,其他支出716,68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1,37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3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41,251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9,442万元,支出321,47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740万元,支出20,3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2,150万元,支出94,98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0,665万元,支出88,865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9,956万元,支出94,68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005万元,支出13,98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926万元,支出8,639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3,178万元,完成预算的93.6%。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3,178万元,完成预算的93.6%。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01万元;用于向国有企业注入国有资本金的支出29,908万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13,069万元。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市级完成财政总收入155,937万元,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调整数的100.6%,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19.6%,主要原因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市场主体影响,同时深化市区财税体制改革,将原市级单列税源户的税收入库级次全部调整为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3,7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5.7%,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纾困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203,574万元,下降1.5%;非税收入150,182万元,下降11%。
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0,025万元,完成预算的92.2%,支出完成数比上年下降15%,主要原因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省级统收统支。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886万元,增长3.3%;国防支出3,192万元,增长0.8%;公共安全支出58,095万元,增长6.4%;教育支出103,663万元,增长2.4%;科学技术支出21,685万元,增长9.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443万元,增长1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592万元,下降51.9%,主要是2020年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省级统收统支;卫生健康支出71,218万元,增长25.4%;节能环保支出18,073万元,增长24.7%;城乡社区支出106,493万元;农林水支出36,429万元,增长97.7%;交通运输支出52,087万元,增长5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226万元,增长173.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48万元;金融支出53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609万元,增长20.2%;住房保障支出18,62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0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93万元,增长34.4%;其他支出3,99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1,88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5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721,882万元,同比下降32.7%,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有所减少。具体项目执行情况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61,28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3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51,797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15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110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116,013万元,同比下降15%,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相关支出有所减少。具体支出项目情况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99,42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万元;其他支出499,60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6,24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732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5,508万元,支出241,91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521万元,支出37,88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0,665万元,支出88,865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9,956万元,支出94,68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005万元,支出13,98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361万元,支出6,496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8,013万元,执行数比预算数增长18.2%。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013万元,执行数比预算数增长18.2%。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01万元;用于向国有企业注入国有资本金的支出12,408万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5,404万元。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为全市预算和市级预算2020年执行数,在年度决算编成后以及与省财政结算后还将会发生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20年,全市财政部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历史罕见汛情的叠加冲击,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实施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全面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发展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一是加力提效稳增长,经济运行更加稳健。坚持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始终紧扣“六稳”关键环节,积极落实“六保”重点任务,全力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落细惠企纾困政策。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减税降费政策,全市累计减税降费39.29亿元,变“政策红利”为“真金白银”,有效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积极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条政策措施,15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取得1.56亿元专项再贷款,383户企业获得租金减免487万元,清理中小企业欠款1409万元,落实1000万元必需品保供稳价补贴,有力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稳定生产经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财园信贷通”累计发放贷款10.4亿元。老厂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和陶阳里历史街区保护更新项目纳入全国PPP项目库管理,带动社会投资36.06亿元。支持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转型为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企业融资提供优质担保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全市产业发展,积极争取上级资金1.12亿元支持工业转型。落实“映山红行动”,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并获省财政厅企业上市奖励资金500万元,成为我省第一家本土培育成长的台资上市企业、我市第一家主板上市公司。推进国家试验区建设。主动完善配套财政政策,景德镇传统手工技法制瓷产品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落地实施。争取上级财政部门对国家试验区转移支付资金倾斜支持,落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4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瓷博会专项经费1000万元,为国家试验区建设“添砖加瓦”。
二是全力攻坚补短板,推进成效更加突出。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坚持用心用情用力抓、有力有序有效抓。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健全脱贫攻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6亿元,稳固脱贫攻坚基础和成果;“财政惠农信贷通”发放贷款4.4亿元,争取上级“三农”项目资金3.2亿元,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1900万元,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扎实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统筹安排专项资金5002万元,推进572个新农村省级点建设,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主动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成功申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1.45亿元。着力控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多渠道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化解隐性债务51.52亿元,全市政府债务率明显下降。加快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完成平台公司整合转型任务,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开展昌江流域综合治理,建立我市昌江流域上下游浮梁县、珠山区两县(区)横向水环境补偿机制。继续安排全市环卫一体化项目资金2.16亿元、“双创双修”项目资金2.58亿元等,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是兜牢底线增福祉,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补齐民生短板,切实让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做好疫情汛情保障工作。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市财政累计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41亿元。第一时间制定财政应急保障方案,开辟物资采购和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累计下达资金1亿元,保障各县(市、区)疫情防控财政资金需求。及时下拨专项资金支持开展防汛抗洪抢险,妥善安置安抚受灾群众,统筹安排救灾资金2248万元,积极争取中央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专项资金5551万元。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626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加大稳岗支持力度,购买公益性岗位,助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清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制挂账资金1.5亿元,补助关破改及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1.56亿元和老工伤941万元,落实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资金2383万元。支持科教文体事业发展。统筹安排教育资金10.26亿元,保障中小学正常运转,推动景德镇卫校整体搬迁,助推景德镇学院本科通过国检。统筹安排科技文化资金3.37亿元,用于发展文化产业、文物保护、文化旅游项目开发、“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等,安排2021年全省旅发大会启动资金1000万元。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持财力下沉,将中央和省直达县区的29.58亿元资金全部分配到位,加强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资金的调度力度,重点保障民生支出需要;健全基层“三保”支出监测预警机制,强化预算编制审核,建立风险应急预案。
四是改革创新添动力,财政制度更加完善。稳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任务,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创新专项债券资金拨付机制,将专项债券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使用债券资金的非预算单位统一纳入系统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单位其他资金监管,切实防范项目单位挤占、挪用专项债券资金的风险,确保专项债券资金直达项目主体、直接惠企利民。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厘清市级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制定出台科技、教育、交通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实行部门零基预算改革。制定《景德镇市本级行政参公单位实行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从编制2021年预算起,率先在市本级推行部门零基预算编制改革,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全市全覆盖。零基预算改革后,部门支出固化僵化、预算安排只增不减的格局已被打破,财政预算分配科学性和精确性明显提高。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建设,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五是跟踪问效促落实,财政管理更加精细。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好用好政府的“钱袋子”。全面做好财政资金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入力度;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收回存量资金9000万元,统筹用于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审核和项目投资评审。市本级共完成实际采购金额38.91亿元,节约金额约700万元;完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评审项目23项,综合审减率14.52%,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景德镇市委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若干措施》,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全市88家预算部门财政预算绩效考核,选取环卫一体化项目等5个重大民生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切实硬化绩效约束。积极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扶贫资金、长江流域禁捕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等监督检查,纠正和处理问题资金3775万元;积极运用综合治税平台大数据优势,查补和处罚税款3532万元;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全市789家单位完成报告编制工作;组织开展直达资金动态常态化监控工作,直达资金分配进度和支付进度排在全省前列。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之年。五年来,我们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财政工作思路举措,财政收入总量稳步增长,财政保障能力稳步增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加力提效,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财政管理工作取得很多重大进展,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五年来,我们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实践中深刻认识和把握经济发展规律、树牢现代财政制度管理理念、明晰发展思路和创新举措,取得了更多良好成绩。一是财政综合实力稳步增强。2020年全市财政总收入突破140亿元,“十三五”年均增幅达到4.7%;税收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继突破“百亿元”大关,2020年分别达到102.09亿元和100.05亿元,“十三五”年均增幅分别为2.7%和2%;政府性基金收入突破260亿元,年均增长4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突破230亿元,年均增长6.4%。县域发展势头强劲,乐平市财政总收入规模超40亿元;珠山区、昌江区、昌南新区财政总收入年均增幅超过10%。全市财政运行稳中有进、逐步提升,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的财政保障。二是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更加注重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十三五”期间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累计投入830亿元,年均增长9.6%,超过总支出增幅3个百分点。2020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提升到79.8%,比2015年提高了10.4个百分点,财政民生保障机制更加完善;脱贫攻坚全面发力,累计投入专项扶贫资金6.31亿元;累计安排棚改和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0.59亿元,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10.42万户人民群众受益;推进空气、水和土壤环境治理,累计投入环境治理专项资金3.4亿元,全市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三是支持发展力度明显加大。持续保障“三个五”战略行动纵深推进,“十三五”期间累计发行专项债券资金81.22亿元,用于文化旅游、棚户区改造等领域45个项目,以政府有效投资推动经济稳定发展;争取中央和省级基建投资资金总额超过45亿元,补短板、强弱项;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累计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减轻税费负担142.89亿元,推动国家试验区传统手工技法制瓷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落地落实;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财园信贷通”累计发放贷款31.19亿元,“财政惠农信贷通”累计发放贷款19.21亿元,“科贷通”累计发放贷款4亿元,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累计安排“双创双修”专项经费6.31亿元,支持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四是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深层次调整完善市区财税收入划分体制,形成市与区财源共生、利益共赢、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收入增长机制和财力分配机制,划时代地重塑了市与区财政体制格局;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等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基本完成,财政收支格局更加清晰;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顺利推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等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推进,财政制度日趋完善。五是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四套预算编制和执行体系,基本实现预决算及财政重要信息及时公开机制,全面提升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开展市级财政存量资金、财政暂付款项专项清理行动,累计收回存量资金11.81亿元,消化暂付款项8.82亿元;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累计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11.4亿元,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重大风险;强化财政日常监督管理,累计纠正违法、违规、违纪资金4.29亿元,查补追缴各项财政收入1.55亿元。
过去的五年成绩来之不易,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勠力同心、奋力拼搏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政策性和经济性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动能仍然不足,国家试验区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效应仍需进一步释放;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有一定压力,财政收支矛盾持续显现,预算“紧平衡”状况较为突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还需提升;全口径债务率仍然偏高,今后面临的化解隐性债务任务压力较大;财政体制机制改革力度还需加大,资源统筹能力仍需提高。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举措,着力加以解决。
二、202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2021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为主线,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力实施“三个五”战略行动,打造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2021年预算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兼顾。合理确定收入预期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强化财政资源、资产、资金统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适当增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调用规模,统筹衔接政府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适当提高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和规模,合理安排新增债券预算,依法依规适度增加市属国有企业上缴利润。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底线兜牢兜实。增强对全市重大任务、重点项目、重要改革的财力保障,压减非刚性非必需支出,做到既有保也有压。加大对基层的补助支持力度,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提质增速。
三是坚持注重公平。巩固提升部门预算“两调整一提高”改革成果,牢固树立零基预算理念,改变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中的基数依赖,避免支出安排固化僵化。建立有效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使预算安排与零基预算改革有机结合、有效衔接,使财政资金分配更加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四是坚持讲求绩效。坚持以绩效为导向,深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全流程。加强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等与安排预算、拨付资金、完善政策相挂钩机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坚持总体平衡。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做好“紧平衡”打算,严把预算支出关口,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统筹协调财政政策和中长期财政收支预算的关系,持之以恒抓紧抓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努力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
(二)2021年全市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1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期目标1,487,0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长6%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000,500万元,与2020年大体持平,剔除省与市县收入划分的改革因素后,同口径增长5%左右。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税收返还、其他各项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减去上解支出等,预算财力约为2,124,386万元。2021年全市财政支出计划安排2,124,38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下降10%,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196,68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28,277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11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28,102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89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61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185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8,000万元。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3,196,680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87,677万元,其他支出49,90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5,38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77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500万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382,41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457万元,其他转移性支出6,862万元。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387,666万元,支出安排363,72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9,606万元,支出21,3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2,968万元,支出112,41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0,469万元,支出101,387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7,462万元,支出107,09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3,667万元,支出14,86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494万元,支出6,614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1,033万元,2021年预算数比2020年执行数增长18.2%。其中:利润收入50,672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股利、股息收入10万元,转移性收入351万元。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1,033万元,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351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01万元;用于向国有企业注入国有资本金的支出38,761万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11,720万元。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三)2021年市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1年市级财政总收入预期目标165,3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长6%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354,0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长0.1%,剔除省与市县收入划分的改革因素后,同口径增长5%左右。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194,800万元,下降4.3%。其中:增值税36,000万元,企业所得税13,500万元,个人所得税4,800万元,环保税530万元,以上四个税种因省级分享比例提高,故在市级反映时同比下降;资源税1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800万元,房产税5,300万元,印花税2,9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2,760万元,土地增值税10,500万元,车船税1,600万元,契税98,000万元。非税收入159,200万元,增长6%。其中:专项收入5,6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7,000万元,罚没收入29,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7,770万元,捐赠收入2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9,700万元,其他收入110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税收返还、结算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减去提前下达下级补助、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2021年市级预算财力约为682,381万元。据此,2021年市级支出预算安排682,381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35万元,国防支出3,50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8,804万元,教育支出109,88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2,99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1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52万元(预算数比执行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不在市级支出中反映),卫生健康支出71,6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6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452万元(预算数比执行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执行数中含一般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中无此因素),农林水支出37,55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580万元(预算数比执行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省财政下达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和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约3亿元,2021年年初预算中未提前下达),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2,56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104万元,金融支出5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3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99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1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777万元,预备费7,000万元,其他支出4,14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4,828万元。
在2020年基础上,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点项目增减变化情况是:
(1)增加安排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更好保障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的顺利召开;
(2)增加安排乡村振兴专项资金460万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落实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接种政策,市本级按接种人数15000人,每人500元的标准,增加新冠疫苗采购及接种专项资金750万元。同时,由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得到持续有效控制,上年安排的公共卫生疫情应急防控专项资金由1000万元压减为500万元;
(4)落实《景德镇市工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精神,增加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200万元;
(5)为支持国家试验区建设,增加安排国家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
(6)增加安排景德镇陶瓷研究院相关经费1400万元,支持陶瓷科研资源的跨层次整合;
(7)因市本级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从2021年起实行零基预算改革,故不再单独保留绩效考核管理和激励资金。为保证零基预算改革单位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预留财力1.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185,64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8,277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71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46,555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6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50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8,000万元。
2021年市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2,185,64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862,256万元,其他支出2,000万元,债券付息支出32,83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77万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4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169万元,其他转移性支出43,105万元。2021年市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起,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三个险种由市本级统收统支,由市本级统一核算、管理,各县(市、区)收支全部在市级社保基金预算中反映。
2021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279,266万元,支出安排271,63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344万元,支出43,12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0,469万元,支出101,387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7,462万元,支出107,09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3,667万元,支出14,86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324万元,支出5,163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1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8,013万元,与2020年执行数大体持平。其中:利润收入18,013万元。
2021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8,013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01万元;用于向国有企业注入国有资本金的支出12,761万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5,051万元。2021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
1.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各级上报的汇总数;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市代编预算,待各级人代会批准同级预算并逐级上报后,再汇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自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至市人代会批准市级预算前,市财政按《预算法》规定预先安排了部分支出。截至5月10日,市财政预先安排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012万元。
(四)市本级实行零基预算改革情况以及市城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中央和我省部署要求,市政府从编制2021年预算起,在市本级129家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实行部门零基预算编制改革,选取昌江区作为试点县区,并力争用2—3年时间在全市所有县(市、区)、园区和所有预算单位实行零基预算改革全覆盖。市本级零基预算改革的主要原则是:打破基数、厉行节约、科学合理、讲求绩效。实行零基预算编制改革后,市本级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已基本实现“基本支出标准化、项目支出绩效化”。在收入方面,财政拨款、非税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资金账户余额等各方面资金全部纳入年初部门预算,认定后的存量资金一律收回财政,不再连年滚存结余,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在支出方面,完善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对预算编制的基础支撑作用,各单位形成基数的工作经费项目全部归零,将绩效目标的设置和审批作为项目入库、编排预算的前置条件,做到“未入库不安排、无绩效不支出”。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今年重点审查市城管局部门预算草案。
市城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是:1、收入预算54,483.9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6,227.84万元,事业收入17,132万元,其他各项收入11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57.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49.95万元。2、支出预算54,483.99万元。按支出项目情况是:基本支出23,742.8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49.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11.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73万元,资本性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30,741.15万元。公共财政拨款对应的支出,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3.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918.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3.81万元。
以上是市城管局及所属单位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具体情况由重点审查部门向会议报告。
三、扎实做好2021年财政各项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两个百年目标交汇与转换之年,更是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财政部门将准确把握经济运行规律,深刻认识“时”与“势”,辩证看待“危”与“机”,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把握好时度效,不断提升财政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在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更大作为。
(一)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组织财政收入。坚持财税联动科学组织收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和非税收入征管秩序,深入培育和拓宽财源,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均衡,提高收入质量。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继续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管理。加强本级预算与上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来源和项目的衔接,注重统筹兼顾。二是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确保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继续落实直达资金机制,提高直达资金管理水平。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聚“零钱”为“整钱”,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效率。三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积极跟进研究国家最新政策走向和资金投向,认真做好国家试验区和国家军民融合发展重点区域项目谋划,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汇报对接,为国家试验区建设争取更多政策资金和项目扶持。四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完善市对县区转移支付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监控,确保财政安全稳定运行。增强托底保障能力,全面分析有关政策对财政支出的当期和长远影响,不做过高承诺,不擅自扩大保障范围,确保财政政策可持续。
(二)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推动经济平稳增长
一是全力支持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抢抓千载良机,用好用足国家试验区政策红利,努力推动国务院批复的实施方案中的资金和项目政策全面落地。贯彻落实传统手工技法制瓷产品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千方百计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用好用足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争取省分配债券限额时向我市倾斜。推动设立景德镇陶瓷文化产业引导基金,支持2021年全省旅发大会成功举办,积极发挥PPP和政府购买服务杠杆作用,引导撬动更多社会有效投资,全力支持打造“两地一中心”。二是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全力以赴、用心用情铸产业之魂,充分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对优化经济结构的撬动作用,对提升产业发展能级、推动平台提质升级、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力的促进作用,着力推动陶瓷、航空、精细化工和医药以及文化旅游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实施景德镇市工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加快推动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推进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全面增强国企竞争力、创新力和影响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优化科技金融服务,发挥“财园信贷通”“科贷通”等财政政策工具的杠杆作用,支持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项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三是着力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继续坚定不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用足用好财政信贷产品和新型融资产品等政策工具,实施专项再贷款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租金减免优惠、稳岗补贴等政策,引导资金流向中小微企业和新产业新业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科技研发和创新创造潜力。加快研究制定支持陶瓷特色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陶瓷人才引进等各项财税激励政策,传承好发扬好陶瓷文化中的创新精神,进一步从产业、人才、创新等方面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持续激发企业活力。
(三)回应群众新发展期待,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一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多元稳定投入保障机制,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促进三大产业深度互动、融合发展,盘活农村农业资产,实现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良性互动发展。二是深入推进民生实事工程。足额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落实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接种等政策;统筹用好就业补助等各类资金,积极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做好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市本级统收统支工作,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强突发重大传染病应对处置能力;加大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美景、厚德、镇生活”生活方式。三是持续改善人居生活环境。加快推进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用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专项资金和流域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加快打通“两山”转换通道,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景德镇样板”;加快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支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景德镇。
(四)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提升财政治理能力水平
一是优化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继续推进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推进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市县区财税体制改革,建立更加均衡合理的分担机制,健全积极稳妥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安排。二是稳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改变部门预算“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建立基本支出标准化、项目支出绩效化新模式,不断增强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并衔接事业单位改革,力争用2-3年实现零基预算改革全市全覆盖。三是加强债务风险管控。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四是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更好地运用绩效管理手段硬化激励与约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五是加强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落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责任,做好国有金融资本统计监测。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有序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摸清我市国有资产总体情况,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权属划分,基本完成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监督意见和建议,齐心协力、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展现更大作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打造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作出更大财政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报告中有关名词释义和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2018年9月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指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2019年《景德镇市委 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
二、积极财政政策
积极财政政策即理论上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指财政通过减少税费或增加支出,扩张总需求,避免经济衰退的情况下实施的一种财政政策,是实现逆周期调节的财政政策措施。
三、滚动预算
滚动预算又称连续预算或永续预算,是指在编制预算时,将预算期与会计年度脱离开,随着预算的执行不断延伸补充预算,逐期向后滚动,使预算期始终保持为一个固定期间的一种预算编制方法。其优势在于能保持预算的完整性、继续性,从动态预算中提高政府财政运行的前瞻性,保持对未来一定时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作周详的考虑和全盘规划,保证政府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五、债务限额管理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是国家为了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而制定的债务管理方法。主要途径为:1.合理确定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2.逐级下达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严格按照限额举借地方政府债务;4.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六、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新的形势下,现行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还不同程度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主要内容包括: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和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七、市区财税体制改革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税收征管属地化管理,充分调动市、区两级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建立市、区财源共生、利益共赢、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收入增长机制和财力分配体制,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经认真研究、反复酝酿,我市制定出台了《景德镇市市区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景德镇市市区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市区财税体制改革涉及的地域范围为珠山区、昌江区、高新区和昌南新区。主要内容是:自2018年1月1日起,除中央和省级财政固定收入和分享收入外,其他税收收入(含教育费附加收入)在市与区之间划分为市级固定收入、区级固定收入、市与区共享收入。市级固定收入是契税、环境保护税地方所得部分、市级单列企事业缴纳和代征代缴的所有税收地方所得部分以及市区范围内发生的门临税收地方所得部分。区级固定收入是耕地占用税。市与区共享收入是除市级单列企事业单位及门临税收外,其他单位缴纳和代征代缴的增值税地方部分、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收入,市与区分享比例为50%和50%。同时,以2016年为基期年,核定市返还和各区上缴基数,各区上划市级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区,确保市区两级既有财力不变。因实施市区财税体制改革,市级获得的收入增量部分经统筹后,主要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加大对困难辖区的支持力度,提高基层民生领域的保障水平。
2020年起,市政府深化市区财税体制改革,将原市级单列的7家企事业单位的税收入库级次全部调整为区级,相关税收财力通过市区两级财政年终结算办理扣划,进一步提升(园)区组织收入能力,增强发展后劲。
八、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
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实施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主要内容是: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地方所得部分省与市县分享比例统一调整为3:7。同时,加大转移支付资金直达基层力度,规范优化基本民生领域省与市县支出责任分担比例,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
九、“六稳”“六保”
“六稳”是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六保”是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
十、抗疫特别国债
特别国债是指在特定时期为特定目的发行的、有特定用途的国债。2020年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研究部署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当前经济工作,会上首次提出发行抗疫特别国债。抗疫特别国债将用于对冲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正常等特定方面,发行特别国债有利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
十一、零基预算
零基预算是指新预算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指标的确定,不考虑以前年度的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只以新预算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力可能为依据,重新评估各项收支的必要性及其所需金额的一种预算形式。因预算编制以零为基点,所以称为零基预算。
2020年10月,市政府印发《景德镇市本级行政参公单位实行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要求从编制2021年预算起,在市本级所有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实行部门零基预算编制改革,力争用2-3年时间在全市所有县(市、区)、园区和所有预算单位全面实行零基预算。在2020年部门预算“两调整一提高”改革的基础上,2021年实行零基预算改革的目标是:打破部门支出固化僵化、预算安排只增不减的格局,探索形成基本支出标准化、项目支出绩效化的预算编制模式,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清理存量资金、健全项目库管理、实行综合预算管理、严格安排支出预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