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九次会议上
景德镇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狠抓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风险防控、兜牢“三保”底线,恪尽职守、担当作为,预算执行情况基本平稳。
(一)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66亿元,同比增长0.6%。上半年全市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90.5亿元的53.8%,实现了“时间过半、目标过半”。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6.85亿元,同比下降5.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政策性缓税到期入库导致基数高,以及今年部分重点税源减收。税收收入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49.3%。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5.2%,较去年底下降5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21.8亿元,同比增长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存在一次性收入因素。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6.54亿元,同比下降1.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顺序和进度。其中:民生支出87.9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5.4%,同比上升5.8个百分点。
上半年,市本级(不含高新、昌南,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09亿元。其中:税收8.3亿元,非税7.79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8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5.72亿元,同比增长140.1%,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252.75亿元的33.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81.97亿元,同比增长14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因发展需要加大土地摘牌力度。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39.06亿元,同比增长47.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101.64亿元,同比增长64.1%;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完成23.66亿元,同比增长10.5%;专项债付息支出11.99亿元,同比增长17.9%。
上半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5.6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53.9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2.7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6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1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8.6%。完成进度较慢的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仍处于决算审计阶段,大部分预算收支将在下半年执行。
上半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200万元,支出完成2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5.1亿元,支出22.95亿元。
上半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86亿元,支出17.04亿元。
(二)上半年财政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上半年,面对严峻复杂的财政运行形势和突出的收支平衡矛盾,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科学分析经济运行基本情况,系统谋划实施增收节支举措,全力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保障财政运行基本安全、可持续,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提供基础性财政保障。
1.开源节流齐抓,多措并举稳住基本财力支撑。持续增强组织收入力度,严把财政支出关口,努力做到“每一分钱都颗粒归仓、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一是主动担当、挖潜增收,全力拓宽“聚财之道”。出台《组织收入攻坚工作方案》《挖潜堵漏增收专项行动方案》,努力克服上年同期政策性缓税入库抬高基数、重点税源减收等不利影响,今年五、六两月的月度税收止降回升,尽力收窄前四个月的累计税收降幅。主动挖掘相关工作和领域的增收潜力点,如对社保、医保基金扩面征缴工作提出优化提升建议,市政府采纳后出台《社会保险高质量参保扩面工作方案》《推进医疗保险扩面参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实施后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月征缴额迈上9000万元台阶,扩面征缴初显成效。强化收入调度,保证应征尽征、应收尽收。二是精打细算、有保有压,一以贯之“过紧日子”。严格落实年初预算确定的“分层执行”原则,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面下调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压缩人员类、公用类等基本支出预算。严控各单位三类项目,结合财力可能与实际需要,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预算7577万元。积极调查调研、献计献策,为节衣缩食“过紧日子”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如:强化项目预决算评审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大力压减环卫一体化、航班补贴、双创双修等项目8233万元;推动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改革列入全市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作的通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对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管理的物业、餐饮、水电气等专项经费开展专题调研,提出降低成本开支的建议。
2.守住安全底线,持续加强财政领域风险管理。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把财政可持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竭尽所能、拼尽全力稳风险、守底线。一是尽力控制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存量。每月定期调度全市及各级债务风险等级,6月起加密到每周调度,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专项债申请额度与化债计划相匹配的原则,稳定债务规模。实施专项债项目管控政策,加强专项债项目审核,新增债务额度原则上安排用于续发在建项目。依法依规开展债务置换,积极争取再融资等政策支持,防范地方债务风险与金融风险相互传递。二是积极填补管理盲区。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填补漏洞,杜绝“管理空白区”,如针对400万额度以下政府投资类工程存在的监管缺位问题,和市发改委协同制定小额工程项目规范管理办法,严格约束招标与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重点项目预决算评审制度,上半年,市财政对11个重点项目实施评审,审减金额1957.3万元,综合审减率8%。三是防范库款支付风险。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逾期未清算的数据实行日跟踪监测。加密库款调度频次,科学合理调拨中央直达资金,做好日常资金监控和调配。实时关注各级财政收支情况、库款余额及保障水平,加强基层“三保”资金专户运行监管和风险预警,对苗头问题和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切实防范基层财政库款运行风险。
3.加力争资争项,用好用足用活财政金融工具。充分把握国家试验区建设的历史机遇,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建功大局,综合利用可统筹的财政资金资源,尽己所能稳定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强化政策研究、对接汇报,瞄准争资切入点。积极参与起草《支持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向上争取新型城市技术改造试点城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机场扩建、城市更新等重点项目以及财力、库款、防范债务风险等方面的支持。经过反复争取、调整财政困难系数等不懈努力,2024年市本级财力性转移支付有望突破13亿元,较2019年增量可达5亿元左右。争取养老服务中心和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资金1.46亿元,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重点文化项目资金1800万元,增发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3298万元、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2496万元等。二是充分统筹资源、引导撬动,振奋市场新活力。上半年,全市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9.86亿元,重点围绕社会事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旅游等领域支持14个重大项目建设,有效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保持资源资产盘活力度不减,积极稳妥推进市强戒所资产清算,有序组织开展土地、建筑物、附属设施等资产的移交。修订《景德镇市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激励方案》,进一步支持全市经济发展。发挥景德镇市先进科技创新产业基金的引领作用,已完成四个项目的投资(迪纳科、昌兴航空、磐盟半导体、芯声微电子),合计出资7750万元支持本土企业发展及引入优质先陶企业,助力地方产业升级与高质量发展。发挥“财园信贷通”“财农信贷通”等财政金融工具作用,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强信心、增活力。
4.坚持量力而行,在发展中保障基本民生需要。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以最基本民生需要为重点,保障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一是尽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认真总结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成效与经验,制定2024年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上半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8亿元;为低保等困难群众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补发1176万元,惠及全市6.7万人;继续提高城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支持建成9所“一老一小”幸福院、5所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新增16所城市老年助餐点,为城市老年人发放助餐补贴10.85万元。二是大力推进乡村振兴。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上半年,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11.83亿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亿元,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为1330台(套)各类农机具发放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受益农户686户;及时下达中央财政集中育秧资金680万元、省级农机应用补贴资金830万元,用于推进稻谷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和支持推进先进适用农机应用。三是支持科教文卫事业。全市科教文卫类支出38.26亿元,着力在陶瓷、航空、化工等领域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动财政科技支出提质增效;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支持申遗工作,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5.持续深化改革,真抓实干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在创新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持续发力,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积极推进实施财政体制改革。尽早谋划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深度融入全市深化改革工作,积极参与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和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改革;严格落实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革命老区项目管理;切实做好生态环境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县区生态环境机构经费资产上划市级管理工作。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拓展“电子化采购”为抓手,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突破,推动政府采购各项改革有序开展,全市政府采购领域公开及非公开招标项目电子化交易占比100%,不见面开标率100%,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率100%,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各项考核指标皆处于全省第一梯队。三是加强财会监督管理。大力整治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行为,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推动政府采购市场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各项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及三个专项督导工作小组,对工作开展缓慢、走过场搞形式、整治不力的,及时纠偏纠正。上半年发现问题线索98条,涉及金额411.88万元。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
上半年财政运行保持了基本平稳,但依然存在不少的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收入形势不容乐观。税收基础薄弱、稳定性不足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上半年税收收入负增长,收入质量不高,财力筹措难度大。二是平衡矛盾持续加大。收支紧平衡已成为财政运行“常态”,在收入不稳、支出需求刚性增长等影响下,对“三保”等重点支出的保障能力还需提升。三是防控风险倍感压力。政府债务已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但可统筹用于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所需资源资产不足,风险防控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财经委审议意见和要求,围绕兜牢“三保”底线、守住债务底线的基本目标,坚定信心、守住底线、不畏艰难、奋楫笃行,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奋力实现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刚性支出基本保障,债务风险基本可控。
(一)强化“大财政”理念,加强收入征管。落实已出台的增收举措,千方百计实现年初预算收入目标。继续做好组织收入与分析调度,注重沟通汇报,形成工作合力,全面细化各项收入征管举措,紧盯“3+1+X”重点产业、产业链龙头企业、市县重点项目税收落地落实,加大稽查清缴力度,堵塞征管漏洞,继续盘活各类存量资源资产资金,做到查缺补漏、颗粒归仓。锚定全年土地基金收入目标,结合上半年土地出让情况加快推进工作,努力实现均衡入库。
(二)习惯“过紧日子”,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执行各项节支措施,从观念上、理念上、执行上提升“过紧日子”能力。继续对财政支出实行严格的分层管理,把有限的宝贵资金用在要紧处、急需上。全面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重点监测支出进度慢、效益低的项目,重新审核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结合实际适时予以调整。严格执行修订后的会议费、差旅费等各项制度办法,节衣缩食缩减行政运行成本,压减“三公”经费预算。严控各类展会、论坛、赛会、博览会和国际会议等活动,压减节庆活动开支,没有效益、价值的活动坚决不办。严格控制信息化项目,规范办公资产配置,加强公物仓建设与应用,推行无纸化办公,精简会务服务,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三)坚持稳字当头,坚决防控风险。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监测监控,精准施计施策,筑牢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对标中央和省市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持续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落实2024年年度化债任务,尽最大努力控制全口径政府债务率。坚持“三保”优先,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抓好全年“三保”预算执行工作;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动“三保”运行情况常态化分析,实时预警潜在运行风险。
(四)深化重点改革,提升工作质效。探索建立财政收入深入挖潜增收和查漏补缺工作机制。积极支持配合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认真谋划实施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修订完善部门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教育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支出与责任划分改革,积极参与非编人员规范清理工作,持续发力提升非编人员管理实效,切实减轻财政负担,结合非编人员清理成效,提早谋划2025年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配合完善财政供养人员动态管理机制,优化精简编制资源配置,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强化绩效管理成果与预算编制、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的有机衔接。
三、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景德镇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了必须进行预算调整的事项,为此我们编制了如下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新增政府债务预算调整
1.调整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市财政依照省财政厅下达的限额,提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同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2.全市和市级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做好提前下达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发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46441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3087万元(含政府外贷限额343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01328万元。在2023年全市债务限额的基础上,加上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464415万元后,我市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为664960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9467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654926万元。
2024年市级(含高新区、昌南新区,下同)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0588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5237万元(含政府外贷限额243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60644万元。在2023年市级债务限额的基础上,加上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05881万元后,2024年市级政府债务限额为437536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2581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949555万元。
3.市级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的安排情况
2024年新增一般债务限额45237万元中,市级申报发行一般债券42800万元(其中:本级安排30000万元,转贷昌南新区安排12800万元);市级实施外贷项目2437万元。
本级安排的一般债项目:一是何家桥、湖田桥、下窑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840万元;二是景德镇市昌江东岸(珠山大桥-西瓜洲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迁建工程项目515万元;三是景德镇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18291万元;四是景德镇市老鸦滩片区及周边(皖赣线以西)污水直排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项目2064万元;五是景德镇市麻园岭片区污水直排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1036万元;六是景德镇市韦陀桥片区污水毛细支管完善工程1084万元;七是景德镇市西城区截污管网工程PPP项目2200万元;八是景德镇市新平桥北侧、新平桥南侧、十八渡直排口整治工程1164万元;九是景德镇市迎宾路、麻园岭片区内涝点整治工程1240万元;十是景德镇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污水接入市政污水主管工程1566万元。本级安排的外贷项目是世行贷款预防、准备和应对新发传染病项目2437万元。
昌南新区安排的一般债项目是国际陶瓷博览交易中心配套道路建设项目12800万元。
4.市级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的安排情况
2024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60644万元中,申报发行专项债券112500万元,其中:本级安排66500万元、转贷昌南新区安排46000万元。专项债未足额发行的原因是项目储备仍需进一步完善。
本级安排的专项债项目:一是景德镇佛手湖陶瓷文化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一期)17000万元;二是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10000万元;三是景德镇市第二职业学校建设项目11000万元;四是景德镇市陶瓷博览交易中心—智慧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10000万元;五是景德镇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康复大楼建设项目3500万元;六是景德镇太平巷南片区陶瓷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000万元。
昌南新区安排的专项债项目是景德镇市物流中心建设项目46000万元。
5.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在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市级收入预算基础上,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5237万元,同时支出总额调增45237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32437万元,向昌南新区一般债转贷支出调增12800万元。昌南新区一般债转贷收入与一般债项目支出均相应调增128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在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市级收入预算基础上,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12500万元,同时支出总额调增112500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66500万元,向昌南新区专项债转贷支出调增46000万元。昌南新区专项债转贷收入与专项债项目支出均相应调增46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项目调整
根据全市发展规划及国有企业发展需求,对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进行科目归并调整。将年初安排的化解政府隐性债务38.39亿元、国有企业注资35.75亿元、上级部门核查整改10.65亿元合并设置为“支持国有企业发展”项目,项目金额84.79亿元,统筹用于企业技改补贴、环保整改补助等、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国有企业注资、上级部门核查整改等相关方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今年下半年财政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勇毅前行,统筹抓好扩财源、优结构、促改革、保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贡献财政力量!
附件:1.2024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2.2024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3.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附表
附件1
2024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份 |
2023年1-6月份 |
增长(%)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 |
486,592 |
483,663 |
0.6 |
一、税收收入 |
268,547 |
282,936 |
-5.1 |
增值税 |
97,918 |
120,069 |
-18.4 |
企业所得税 |
20,490 |
23,144 |
-11.5 |
个人所得税 |
6,911 |
8,011 |
-13.7 |
资源税 |
2,614 |
1,192 |
119.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208 |
15,400 |
-14.2 |
房产税 |
24,548 |
24,171 |
1.6 |
印花税 |
8,345 |
5,397 |
54.6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8,482 |
17,243 |
7.2 |
土地增值税 |
22,671 |
21,916 |
3.4 |
车船税 |
4,458 |
6,822 |
-34.7 |
耕地占用税 |
9,293 |
6,550 |
41.9 |
契税 |
39,344 |
32,737 |
20.2 |
环境保护税及其他税收收入 |
265 |
284 |
-6.7 |
二、非税收入 |
218,045 |
200,727 |
8.6 |
专项收入 |
9,240 |
21,255 |
-56.5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12,740 |
15,105 |
-15.7 |
罚没收入 |
27,564 |
53,753 |
-48.7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1,553 |
3,578 |
-56.6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163,185 |
93,288 |
74.9 |
捐赠收入 |
28 |
0 |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及其他收入 |
3,735 |
13,748 |
-72.8 |
附件2
2024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份 |
2023年1-6月份 |
增长(%)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 |
1,165,415 |
1,186,084 |
-1.7 |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25,527 |
158,140 |
-20.6 | ||
二、国防支出 |
2,125 |
4,957 |
-57.1 | ||
三、公共安全支出 |
45,936 |
43,962 |
4.5 | ||
四、教育支出 |
197,412 |
206,400 |
-4.4 | ||
五、科学技术支出 |
25,240 |
14,834 |
70.1 | ||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16,414 |
18,122 |
-9.4 |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8,721 |
146,028 |
8.7 | ||
八、卫生健康支出 |
143,552 |
95,083 |
51.0 | ||
九、节能环保支出 |
18,320 |
23,152 |
-20.9 | ||
十、城乡社区支出 |
94,911 |
127,220 |
-25.4 | ||
十一、农林水支出 |
118,336 |
97,782 |
21.0 | ||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
56,398 |
42,261 |
33.5 | ||
十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0,940 |
78,998 |
-48.2 | ||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3,900 |
8,024 |
-51.4 | ||
十五、金融支出 |
107 |
62 |
72.6 | ||
十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367 |
7,020 |
-23.5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39,305 |
37,980 |
3.5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1,252 |
2,088 |
-40.0 | ||
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8,176 |
12,217 |
-33.1 | ||
二十、其他支出 |
173 |
6,136 |
-97.2 | ||
二十一、债务付息支出 |
63,303 |
55,618 |
13.8 |
附件3
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附表
金额单位:万元
调整内容 |
调整金额 |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 |
(一)收入预算调整 |
45,237 |
1.一般债务转贷收入 |
45,237 |
(二)支出预算调整 |
45,237 |
1.本级一般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32,437 |
何家桥、湖田桥、下窑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
840 |
景德镇市昌江东岸(珠山大桥-西瓜洲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迁建工程项目 |
515 |
景德镇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
18,291 |
景德镇市老鸦滩片区及周边(皖赣线以西)污水直排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
2,064 |
景德镇市麻园岭片区污水直排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 |
1,036 |
景德镇市韦陀桥片区污水毛细支管完善工程 |
1,084 |
景德镇市西城区截污管网工程PPP项目 |
2,200 |
景德镇市新平桥北侧、新平桥南侧、十八渡直排口整治工程 |
1,164 |
景德镇市迎宾路、麻园岭片区内涝点整治工程 |
1,240 |
景德镇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污水接入市政污水主管工程 |
1,566 |
世行贷款预防、准备和应对新发传染病项目 |
2,437 |
2.转贷昌南新区支出 |
12,800 |
国际陶瓷博览交易中心配套道路建设项目 |
12,800 |
调整内容 |
调整金额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 |
(一)收入预算调整 |
112,500 |
1.专项债务转贷收入 |
112,500 |
(二)支出预算调整 |
112,500 |
1.本级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66,500 |
景德镇佛手湖陶瓷文化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 |
17,000 |
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
10,000 |
景德镇市第二职业学校建设项目 |
11,000 |
景德镇市陶瓷博览交易中心—智慧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
10,000 |
景德镇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康复大楼建设项目 |
3,500 |
景德镇太平巷南片区陶瓷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5,000 |
2.转贷昌南新区支出 |
46,000 |
景德镇市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4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