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14544615/2020-36763 发布机构: 办公室

景德镇市财政局职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4-28 11:47 访问量:

景德镇市财政局内设科室、下属单位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中午12:00,下午13:30-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景德镇市财政局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686号;联系电话:0798-8298541,景德镇市财政局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芦继云。景德镇市财政局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市、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市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景德镇市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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