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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职责 |
实施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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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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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拟制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
组织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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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对党员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及下属单位党支部;做好党员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 |
机关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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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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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全市财政、税收等地方性政策措施;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审核其他各项财政政策、制度;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财政普法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我局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提出财税改革和重要财税政策的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 |
政策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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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市本级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市直部门预算的审核、编制、上报、调整、批复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及涉及中央、省驻市单位的经费;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审核汇总编制各部门预算草案;制定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标准和定额;提供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咨询;承担预算编制等工作。 |
预算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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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市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选择工作。 |
国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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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承担行政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制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承办涉及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事务;承担落实人才发展有关资金和财政政策职责。 |
行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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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拟定政法政策,承担政法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及资金管理,负责政法转移支付管理等工作 |
政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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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定支持、保障教育发展的相关财政政策,承担教育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及资金管理。 |
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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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定科技、宣传、文化、体育、出版、传媒等政策,承担科技、文化等部门预算工作及资金管理;拟定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 |
科技文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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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承担基本建设、供销、土地、地勘、矿产资源政策拟制及资金管理职责,负责粮食及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管理。 |
经济建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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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研究拟定支持工业、企业、外贸发展的有关政策,负责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外贸企业、工业园区等政策拟定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 |
企业和资产 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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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指导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和乡镇财政工作;拟定移民、扶贫、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及管理专项资金;组织指导基层财政惠农补贴发放、财政支农资金监管。 |
农业农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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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联、红十字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
社会保障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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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组织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行政法规,拟定市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工作。 |
政府采购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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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
会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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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管理政府性债务和政府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或有债务,管理政府债券,清理整顿规范融资平台;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有关的相关工作,及国际财经交流与合作等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等工作。 |
债务金融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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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测绘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
自然资源和 生态环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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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拟定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政策;组织市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指导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负责非税收入的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负责收费、基金项目审批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
税费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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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拟制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重大案件;研究制定全市党政机关“三公”经费支出监管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对市级各部门和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日常监管工作;负责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和财政资金监管系统的日常监管;指导县(市、区)开展“三公”经费支出监管工作。 |
财政监督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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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负责拟制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绩效评价有关工作;拟定财政资金绩效指标体系;开展市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目标、运行监控、评价管理和评价结果运用等;组织市级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
绩效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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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办理市本级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的审核及相关业务,并按规定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结算信息;负责全市预算单位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及资产的日常管理等业务工作。 |
市财政国库 支付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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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规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管理的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采购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供应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及下辖县(市、区)政府采购项目行政复议等事宜。 |
市政府采购 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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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主管局做好全市财政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全市基层财政政策培训工作;承担我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和会计类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考务工作;承担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和全市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省财政厅下达的培训工作任务以及主管局部署的其他工作。 |
市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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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和实施全市财政工作信息化,建立健全“金财工程”,满足“金财工程”服务于公共财政之需要。参与制定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办公内网,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广域网建设;承担财政业务应用计算机系统的开发、数据库建设和信息服务;应用和推广及各科室的业务软件和数据处理;负责局机关办公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等。 |
市财政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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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拟制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负责组织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和批复工作;负责组织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负责组织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再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财政政策、制度、管理等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建议;负责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拟订第三方绩效评价制度和相关办法,组织、规范、指导和监督社会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技术支撑;负责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涉及财政责任分工事项,会同相关科室办理具体工作。 |
市财政绩效 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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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负责对本市申请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和非执业资格进行初审工作;负责对本市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进行年检的初审工作;负责组织对本市事业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执业道德的监督检查,配合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对本市有关执业质量和执业道德举报的调查处理;4、负责本市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及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工作等。 |
市注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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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负责全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对所有用财政资金投资的项目进行评审。 |
市财政投资 评审中心 |
景德镇市财政局内设科室、下属单位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中午12:00,下午13:30-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景德镇市财政局地址:景德镇市珠山区新村北路43号,联系电话:0798-8298541。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4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