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景德镇市委、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通知》(景字〔2010〕15号),保留景德镇市财政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市、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市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景德镇市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接待、后勤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彭德凤
联系电话:0798-8298541
(二)组织人事科: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拟订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负责人:郭秋林
联系电话:0798-8290279
(三)综合科: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负责人:周钰琦
联系电话:0798-8298447
(四)预算科: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审核汇总编制各部门预算草案;承担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基础信息库的建立和维护;制定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标准和定额;提供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咨询;承办预算编制等其他有关事宜。
负责人:孙前宽
联系电话:0798-8298437
(五)国库科: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市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选择职责。
负责人:彭程程
联系电话:0798-8296257
(六)行政科:承担行政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承担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落实人才发展有关资金和财政政策职责。
负责人:苏清文
联系电话:0798-8296225
(七)政法科:拟定政法政策,承担政法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及资金管理,负责政法转移支付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吕金堂
联系电话:0798-8298859
(八)科教文体科: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承担市本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何波彩
联系电话:0798-8299782
(九)经济建设科:承担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环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市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负责人:杨剑鸣
联系电话:0798-8297522
(十)企业和资产管理科:承担商务、国资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红兵
联系电话:0798-8299683
(十一)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联、红十字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负责人:付乔岳
联系电话:0798-8295065
(十二)农业农村科: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指导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和乡镇财政工作;拟定移民、扶贫、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及管理专项资金;组织指导基层财政惠农补贴发放,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监管。
负责人:陈宇薇
联系电话:0798-8295868
(十三)债务金融科:参与研究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有关政策和财务规章;承担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景德镇市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和管理贷款资金和国内配套资金的使用;承办涉及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事务。
负责人:汪晓雅
联系电话:0798-8296527
(十四)会计科: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负责人:汪 星
联系电话:0798-8298638
(十五)监督评价科:负责拟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绩效评价有关工作;拟定财政资金绩效指标体系;开展市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目标、运行监控、评价管理和评价结果运用等;组织市级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拟定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党政机关“三公”经费支出监管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对市级各部门和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日常监管工作;承担财政内控建设和内审工作:负责有关财政资金监管系统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三公”经费支出监管工作。
负责人:曹 蕾
联系电话:0798-8299771
(十六)税费管理科:拟订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市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指导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管理,负责非税收入的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承担市本级综合治税相关工作职责。
负责人:阮笑儿
联系电话:0798-8290350
(十七)政策法规和采购监管科(政务服务科):组织起草全市财政、税收等地方性政策措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研究提出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和减免税等建议;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放管服”相关工作职责。组织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行政法规,拟定市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徐汝南
联系电话:0798-8290037
(十八)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测绘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研究全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政策规定;负责土地出让金的收支管理,审核和监督项目建设用款,落实贷款项目资本金配套;负责政府信贷资金的偿还及还贷资金的筹集工作;承担金额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有关政策,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
负责人:余云飞
联系电话:0798-8293689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委局)的派驻机构。
三、领导分工
芦继云(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财政局全面工作。
刘建云(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曹炜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市财政预算评价中心、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
叶 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国库科、行政科、企业和资产管理科、市财政资金运行中心,负责产业基金工作。
柴立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预算科、政策法规和采购监管科(政务服务科)、债务金融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负责财政深化改革工作。
钟仁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科、监督评价科、政法科、经济建设科、金财置业、负责意识形态、局工青妇工作,负责局常态长效“创文”工作。
王景耘(局党组成员、市财校党委书记):负责市财校全面工作。
李云珍(局二级调研员):协助分管机关纪委工作。
周志刚(局二级调研员):分管科教文体科、税费管理科、会计科工作。
周冬生(局三级调研员):协助分管政法科。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686号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30
联系电话:0798-8298541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4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