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14544615/2022-27291

市财政局科室(单位)职能分工表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12 11:44 访问量:

责任科室(单位)

职能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文明创建、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织人事科

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等有关工作;拟定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综合科

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住房公积金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

策法规和采购监管科(政务服务科)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承担机关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国家赔偿有关工作;负责局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担财政“放管服”相关工作;组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行政法规,拟定市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督政府采购工作。

预算科

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调整事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调整、批复工作;负责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建立、管理工作;管理涉及中央、省驻市单位的经费;承担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工作,拟定市对县(市、区)的预算管理体制,负责对县(市、区)预算管理的指导工作。

国库科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负责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核拨付工作;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的选择、考核和管理。

行政科

承担党政机关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拟定行政性经费及行政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涉及出国(境)的合作与交流事务;负责市级财政对人才工作的经费保障。

政法科

承担政法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政法转移支付管理等工作。

科教文体科

拟定与科教文体等部门事业发展相关的财政支持、保障政策;承担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和资金监管有关工作;监督指导相关单位落实财务制度规范执行。

经济建设科

承担发展和改革、住建和城管、交通运输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投资安排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办理中央和省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企业和资产管理科

承担商务、工信、供销、国资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工业、企业、外贸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外贸企业、工业园区(含“财园信贷通”工作)等政策拟定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拟订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国有资产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联、红十字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农业农村科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指导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和乡镇财政工作;拟定移民、扶贫、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及管理专项资金;组织指导基层财政惠农补贴发放,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监管。

债务金融科

负责拟定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债务管理和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发行、还本付息等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地方金融类企业和金融管理部门财务管理制度、政策性金融和普惠性金融有关政策、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承担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承担地方金融监管、地方金融体制改革相关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所监管市属企业有关管理工作。

会计科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规章制度;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监督评价科

拟订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政策制度;承担财税政策法规执行、预算管理、预算执行等方面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公开等有关工作;制定和执行全市党政机关“三公”经费支出监管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财政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

税费管理科

拟定有关税收等地方性政策措施;拟定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负责非税收入的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财物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综合治税有关工作。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测绘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研究市本级城市建设资金管理政策规定;负责市本级土地出让金的收支管理,审核和监督项目建设用款,落实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资本金配套;负责政府债务资金的偿还及还款资金的筹集工作;承担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公共服务中心

承担集中支付、会计核算、资金运行监控、预算执行监控、政府采购事务性工作、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等工作。

资金运行中心

承担全市财政运行平台建设,收集分析相关资料,提出信息预警等工作。

预算评价中心

承担市本级财政预算评价工作,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景德镇市财政局内设科室、下属单位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中午12:00,下午13:30-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景德镇市财政局地址:景德镇市珠山区新村北路43号,联系电话:0798-8298541。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