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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财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

来源:景德镇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4-08 11:52 访问量: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为主线,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力实施“五新”战略行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在全市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基础上,预算执行总体良好。执行情况如下: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14,863万元,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101.4%,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630,937万元,比上年增长2%;非税收入383,926万元,比上年增长0.5%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65,192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4%,导致支出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国务院规定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2020年全市权责发生制共计列支16.2亿元,2021年不再列支,且需冲减2020年的列支数;二是上级转移支付规模下降,初步统计2021年上级转移支付较2020年下降10.96亿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下降4.73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737万元、国防支出2,49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3,913万元、教育支出390,11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5,30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4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5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2,87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0,3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0,657万元、农林水支出191,13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8,75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9,43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139万元、金融支出1,49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5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76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8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542万元、其他支17,38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6,46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1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212,714万元,同比下降15.3%,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有所减少。具体项目执行情况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0,39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48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73,86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24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4,51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917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7,299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298,233万元,同比下降28.3%。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相关支出有所减少。具体支出项目情况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92,575万元、农林水支出6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万元、其他支出439,13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6,67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75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50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2,276万元、支出396,55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993万元、支出23,6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1,025万元、支出114,07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3,967万元、支出115,554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5,911万元、支出121,95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3,888万元、支出15,38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493万元、支出5,912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8,2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231万元。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27万元、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200万元、用于向国有企业注入国有资本金的支出16,270万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8,599万元、转移支付3,135万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5,715万元,完成全年预期目标103.3%,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3.4%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224,813万元,增长10.4%;非税收入140,902万元,下降6.2%

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3,487万元,支出完成数比上年下降0.9%。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47万元国防支出1,85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2,118万元教育支出103,96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1,91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8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57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0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7,439万元农林水支出28,95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7,52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37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11万元金融支出81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8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42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81万元(主要是冲减了2020年权责发生制列支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28万元其他支出2,70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3,29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2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671,672万元,同比下降2.9%,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有所减少。具体项目执行情况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65,92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77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65,292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37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1,15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23万元、专线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5,833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234,098万元,同比下降41.7%,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相关支出有所减少。具体支出项目情况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45,39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万元其他支出154,20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4,047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97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3,363万元支出309,29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105万元支出50,48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3,967万元支出115,554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5,911万元支出121,95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3,888万元支出15,38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493万元支出5,912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4,74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3.2%2021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740万元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8万元、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200万元、用于向国有企业注入国有资本金的支出16,270万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7,145万元、转移支付1,117万元2021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二、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坚持稳基础、促发展,实体经济发展提质升级。坚决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全力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减税降费落实落细。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市新增减税35.2亿元;认真执行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减免政策,累计降费730.5万元;落实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减免房屋租金261.2万元,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助企纾困用心用情。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杠杆作用,“财园信贷通”放贷9.08亿元,持续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涉企保证金专项整治,退还涉企保证金32.1亿元。支持做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推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由2.7亿元扩大至5亿元,进一步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优质担保服务。产业升级提档提速。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支持“3+1+X”特色产业体系发展壮大,积极争取上级产业资金12.74亿元,助推特色产业链做大做强做优。全力支持国家试验区建设,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2.3亿元,国家试验区专项资金2000万元,瓷博会专项经费1000万元。积极研究传统手工技法陶瓷税收政策,高质量推动国家试验区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落地落实。开源节流有力有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21年市本级一般性支出同比压减4165万元,压减率为8.1%,“三公”经费预算同比压减839万元。完善结转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21年市本级累计收回各类存量资金6.85亿元,统筹用于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方面。

二是加快补短板、惠民生,人民生活福祉日益增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2021年全市民生支出177.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4%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级财政累计安排资金2.19亿元,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累计拨付专项资金4890万元,建设省级新农村点163个。“财政惠农信贷通”政策持续增效,撬动金融贷款3.46亿元。完成景德镇水利枢纽等重点水利工程投资4.67亿元。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2.49亿元,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3万亩,粮食安全持续巩固。教育文化事业稳步推进。加大教育基本建设投入,全市教育支出达到39亿元。统筹安排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能力建设资金2703万元,用于卫校、技工学校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和实训平台建设。落实高校改革资金1508万元,支持景德镇学院六个教学实验平台建设。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落实学前教育资金332万元,推动解决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安排市级课后延时服务专项资金198万元,推进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落地。争取全省旅发大会省级补助1000万元。落实御窑厂遗址保护及申遗专项资金822.4万元。社会保障体系平稳运行。加大财政对养老事业的投入力度,全市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由上年的5亿元提高到6.7亿元,增幅达到33.9%。实施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落实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资金2055万元。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需求,从医保基金中安排新冠肺炎疫苗采购资金1.19亿元。城市功能品质持续提升。以建成“山水园林城、国际瓷都地”为目标,安排创文专项资金1.75亿元,节水型城市专项资金2810万元,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支持打造新型人文城市新范例。安排生态环保资金1.05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累计安排3.11亿元,实施主次干道地下污水管网建设,开展城市内涝综合整治。安排改造提升资金4340万元,新建、修缮200座公厕、23座垃圾中转站。安排老旧小区改造资金6413万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万户。

三是着力促改革、增活力,财政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市、区)财政关系。研究制定我市公共文化、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推行零基预算改革。制定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率先在市本级和昌江区推行部门零基预算编制改革。实行项目库管理,严格立项程序,加强项目评审,据实安排项目支出,健全“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管理机制,部门预算完整性、准确性明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升。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全面规范财政业务办理流程,扎实做好基础数据采集,推进财政实拨业务电子化。市本级及全市6个县(市、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均成功上线,成为全省扩面以来首批实现全市整体上线的设区市之一。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成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资格招标工作,提高各代理银行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确保对公账户资金支付安全高效。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以惠企、利企、便企为导向,制定出台《景德镇市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推广“政采贷”融资贷款政策,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持续降低中小企业交易成本,提高政府采购参与度。全面实施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全市非税收入缴款“一网通办”,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在全市11家公立医疗机构正式上线,真正实现“零跑腿、掌上办、随时办”。

四是注重防风险、守底线,风险防控体系织密筑牢。积极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有力防止潜在风险变成现实风险,防止小风险因处置不当变成大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财政重大风险的底线。降低全市财政运行风险。全力稳定经济大盘、严守财政风险底线。虽然财政“紧平衡”压力不断增大,但全市各级财政始终将“三保”责任兜牢兜实,凸显财政担当。“三保”支出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的水平不断提高。选取乐平市开展2021年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试点,全面审查乐平市全域范围内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预算保障能力和运行风险,进一步兜住县级“三保”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将我市政府法定债务余额控制在省下达的限额范围内。着力控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杜绝盲目举债、违规举债行为。按计划有序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监督。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小金库”清查、会计信息质量、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清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等各类专项检查,纠正和处理违规资金2039.24万元。开展全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力保障储备粮食安全。加强会计行业监督,规范代理记账机构依法执业。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874家行政事业单位完成内控报告编制。加强“三公消费”监管,335家预算单位纳入网络平台统一管理。加大综合治税管理力度,查补税款1982万元。

五是聚焦重绩效、严监管,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升。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好用好政府的“钱袋子”。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行项目绩效、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组织开展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以及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重点审核。建立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选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17个项目,实施财政重点评价,项目资金共计8.74亿元。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预算绩效评价的结果直接用于部门预算编制,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直达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监管要求,强化日常监督和重点监控,确保资金流向明确、账实相符,实现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更好地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全市累计争取中央直达资金26.49亿元,已形成实际支出25.74亿元,支出进度达97.1%,全省名列前茅。加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管理。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严格采购预算约束,市本级共完成采购预算金额9.05亿元,实际采购金额8.3亿元,节约金额0.75亿元。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全面启用市本级投资评审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评审项目28个,报送评审金额5.37亿元,审减金额4528.04万元,审减率8.42%,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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