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五五”打下基础,实现良好开局的接续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建设法治财政机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有力保障。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聚焦首要政治任务,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本地区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为推动国家试验区建设打开新局面、取得新成效,奋力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学思践悟干部法治思维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全年开展专题学习不少于3次,实现党组班子成员学习全覆盖。落实“第一责任人” 职责,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强化法治意识。依托“学习强国”“江西省执法资格考试系统”“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干部参与线上学法培训,全年完成学法时长人均不少于35学时。线下开展全市财政系统法治工作培训1次。通过常态化学习,全局干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思维进一步树牢。
(二)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水平
(1)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
根据全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安排,对照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重点梳理涉及财政收支、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等领域文件。按照“谁起草谁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2025年我局共清理规范性文件7件,保留7件,形成清理结果目录并及时上报市委办公室,确保财政制度体系与法治要求保持一致。
(2)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能
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加强重点领域资金和政策支持,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促进依法理财。2025年聚焦综治、信访、安全生产等重点岗位补贴,清退违规资金603万元;扎实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问题整治、违规套取资金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累计发现问题3.8万个,追缴资金3626.98万元。
(3)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
认真落实《江西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对出台的各类政策文件、行政决定、对外答复意见、对外签署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构建“起草科室初审、法规科室复审、法律顾问终审”的三级审核机制,将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裁决、行政处罚等关键事项纳入法律顾问咨询审查范围,25年共计审查我局各类合同、内部制度及文书材料31份,出具法律审查意见26份。
(4)加强公平竞争审查
成立了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领导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形成各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面。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修订完善审查机制,严格审查标准,完善审查流程,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文件自查自纠工作,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助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三)严格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江西省政务服务平台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执法流程等信息 9项;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时全程佩戴执法证件,且不少于2人同时执法,执法过程中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过程,规范制作执法文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推行涉企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频次和范围,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全年开展涉企财政检查5次,主要涉及科室有会计科、政策法规和采购监管科、监督评价科等,均提前告知检查依据、内容和要求,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同时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3)过罚相当规范公正执法
紧扣养老、医疗、殡葬、乡村振兴四大重点领域政府采购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四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工作部署,强化执法靶向性,将整治要求贯穿执法全过程,细化检查指引、规范调查取证流程,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以教育提醒、限期整改为主,对存在多次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主体,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警告、罚款、暂停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分类处置,既严格落实整治要求,又注重区分情节轻重,确保系统整治与公正、规范执法深度融合、同向发力。
(4)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对照行政处罚法和《江西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对其中3项违法行为的处罚档次和适用情形,提出修订完善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意见,明确处罚标准和幅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基准要求,做到过罚相当、公平公正,截至目前,2025年实施财政行政处罚10件,办理行政复议2件,均依法妥善办结,实现行政复议“零败诉”。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现有财政执法人员中,具备法律专业背景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占比不足,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难以适应复杂执法场景需求。同时,执法人员身兼多职现象较为普遍,投入法治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专业化执法队伍建设滞后。
(二)普法工作效果有待提升
普法宣传活动形式多样但深度不足。虽然有多样的普法形式,例如发放宣传册、张贴海报、官网宣传、在人流密集地区摆摊设点等多种普法方式,但内容较为宽泛,针对性尚有不足。面向预算单位、企业、社会群众等不同群体的精准普法不够,导致普法效果不明显。
三、2026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宣传重点和责任分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聚焦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有资金清查”等重点财政专项领域,严肃财经纪律,提升普法针对性和覆盖面,切实增强各类主体的法治意识。
(二)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要求财政干部通过各种学习平台认真开展法治学习;积极组织财政干部参与司法部门与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专业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依据执法人员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及培训考核工作要求,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要求,扎实推进执法证件清理规范,强化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
(三)提升处理行政争议工作能力
建立并完善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行政执法前,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加强与司法机关、复议机关的沟通协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配备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提升应对行政争议的专业能力,确保行政争议依法妥善化解。
(四)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筛选近年来财政领域典型案例,梳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和处理结果,编制财政部门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典型案例,发放给预算单位、企业和执法人员参考。每年开展1次“以案释法”专题活动,通过案例讲解、现场答疑等形式,深入剖析违法行为危害和法律后果。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同步开展“一案一普法”,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实现 “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的效果,从源头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景德镇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2日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4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