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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重诚信 违法“零容忍” 市财政局重拳整治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行为

来源:政策法规和采购监管科 发布时间:2024-05-10 09:55 访问量:

近日,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领域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形成强大震慑,有力提高了政府采购领域各方主体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对推动政府采购市场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3年12月25日,景德镇市Z单位设备采购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评标结束后,B公司以第一名的分数成为预中标单位。然而,确标期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该公司所投产品外观尺寸不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同时,还发现该公司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存在其他篡改、修改痕迹。

我局收到问题线索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对此立案调查。经调查,B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且评审专家存在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行为,致使本应作无效处理却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B公司处以罚款,并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参与评审专家作出禁止六个月内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工作的处罚。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采购领域的监管力度,推动政府采购市场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奋力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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