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降成本、提质效、强监管为抓手,坚持公开、公平、透明原则,通过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努力为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2023年景德镇市政府采购领域各项指标皆处于全省第一梯队,做到以政府采购“小支点”撬动营商环境“大优化”。
一是坚持深化改革,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我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力度,从意向公开到合同签订,我市政府采购领域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公开及非公开招标项目电子化交易占比100%,不见面开标率100%,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同时规范开展框架协议采购,积极接轨省财政厅统一建设的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高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效率。
二是坚持强化监管,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我局强化监管,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抓细落实中小企业政策,重拳整治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有力提高了政府采购领域各方主体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全面清理废除政府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努力构建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是坚持精简流程,大幅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我局主动优化合同签订到合同公示管理过程,压缩从合同签订到公示的期限,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效果。今年以来,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及时率100%。积极落实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切实便利了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经营成本,有效提高了行政效能和采购效率。
四是坚持优化服务,助力中小企业高质发展。我局聚焦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薄弱环节,以解决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实际困难、维护市场主体权益、提高政府采购服务能力为重点,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构建了“金融服务系统”,深入优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举措,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便利性和效率,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和信贷投放力度,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促进中小微企业、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围绕“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探索政府采购领域创新举措,努力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