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个方面对《景德镇市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管理改革方案》和《市本级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改革工作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必要性
一是政策导向上有要求。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推动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扩大有效投资,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通过加快盘活基础设施等领域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增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是财政运行上有需要。当前全市财政“紧平衡”愈发突出,全市财政长期负重前行、负债前行,财政金融风险防范压力大、收支矛盾持续加大。通过国有 “三资” 清查处置,能够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财政收入来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缓解财政压力,缓释财政金融风险,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是前期工作上有基础。2023年,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江西省清理盘活国有资产资源支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全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资源资产清查盘活工作。2024年,为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全市相继开展了以实有资金清查为切入点的违规套取资金问题专项整治、“二房东”违规转租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也是深入推进资源资产资金清查盘活工作的具体体现。
因此,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工作是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系统工程,既是稳住经济大盘的战略举措,更是破解当前地方经济与财政风险困境、释放中长期经济增长动力的关键路径,对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管理改革方案》主要内容
《管理改革方案》是全市国有资产资源资金清查工作的总体方案,也是指导全市范围内的开展清查工作的行动指南。
一是明确了工作目标。改革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以“法治化、市场化、规范化”为原则,在全市开展多维度、全口径、无遗漏的国有“三资”清查工作,按照“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策略分类处置,2025年形成可盘活国有“三资”清单,并按照“先易后难”原则盘活部分国有资产资源,2026年显著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现国有“三资”管理规范化、效益最大化,助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二是细化了主要任务。改革方案将国有“三资”按照六类资源、五类资产、两类资金进行分类,明确了各类“三资”清查盘活的责任分工,具体如下:市自规局牵头推进土地清查处置、提升矿产资源供给储备保障能力;市工信局牵头深化园区资产清理处置;市水利局牵头加强水利资源利用;市林业局牵头统筹林业资源管理;市发改委牵头推动能源资源绿色低碳转型、提升数据资源价值、加强经营权和未来收益权管理;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实物等资产;市国资委牵头有力盘活国有企业实物及股权等资产;市财政局牵头盘活低效闲置资金;市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创新债权融资模式、完善产业引导基金体系。
三是划分了实施步骤。全市“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工作从2025年2月开始,分三个阶段实施。2025年2月-2025年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2026年为组织实施阶段,每年11月-12月为总结提升阶段。
四是补充了配套政策。改革方案从五个方面补充了相关配套政策,包括开辟绿色通道、规范产权交易、完善金融支持、加强信息共享、推动专业服务。
(二)《改革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在《管理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市级《改革工作方案》对市本级资产资源资金进行了细化,分领域成立了16个工作小组,并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分工,具体分工如下:行政事业资产组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行政事业资金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组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企业国有资产组由市国资委牵头;水利资源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林业资源组由市林业局牵头;教育系统资产组由市教体局牵头;卫生健康系统资产组由市卫健委牵头;保障性住房和经营性房产组由市住建局牵头;园区国有资产资源组由市工信局牵头;市政经营权和未来收益权组由市城管局牵头;能源和其他经营权组由市发改委牵头;数据资源组由市发改委(市数据局)牵头;知识产权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文旅局牵头;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组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政策法规组由市司法局和市审计局牵头。各工作小组按照5个阶段工作步骤,相应开展各阶段工作任务。
同时,为顺利推进这项工作,《方案》还从组织保障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书记为召集人的总协调机制和以市长为组长的专班推进落实小组。市直有关部门要对照改革方案,抓紧制定各自领域专项清查处置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任务台账。各县(市、区)可比照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二是纳入督查考核。将“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工作纳入全年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并从“管理目标、财力目标、经营目标”三方面,明确各市直部门和市属国企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是安排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存量行业管理部门、存量资产持有方、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开展多种类型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地各部门开展存量资产盘活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明确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法定审批程序规范盘活处置。加强同级审计监督,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