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深入做好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工作动态”“专题专栏”等栏目,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等重要信息,全年发布各类信息共455条,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景德镇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依申请公开”部分,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遏制滥用申请权的现象。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共12件,办结12件,全部办结事项均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处理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未发生因程序或实体不到位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强化政府信息分类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法定主动公开目录。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专门性内容的发布和管理,新增了“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预算绩效”“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财政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等栏目,确保政府信息分类规范、科学、合理。优化栏目检索功能,提升了站内政务信息的检索效率,使社会公众能够更加快速准确地获取所需信息。建立并完善相关栏目的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机制,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437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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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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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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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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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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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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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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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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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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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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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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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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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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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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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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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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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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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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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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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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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回应关切方面有新特色新亮点,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部分信息表述不当;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针对上述问题,市财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全面排查历史信息,对其中的无效链接、错敏字符进行清理;二是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尽量避免信息表述不当现象;三是建立信息更新奖惩制度,及时更新重点栏目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景德镇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