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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2024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5-03-28 10:31 访问量: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的通知》制定市财政工作中心任务。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强化政治建设与思想武装

1.聚焦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三力”。

2.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动财政法治建设。

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健全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在全局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的学习宣传,我局中心组开展关于习近平专题学习9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组、各党支部及全局财政干部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不断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能力。

(二)以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为目标,多举措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1.强化行政执法能力,维护市场主体权益。

我局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效提高我局行政执法的业务能力。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投诉12件,举报1件,做出投诉处理12件,对涉事代理机构、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做出行政处罚8件,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11件,在维护市场主体权益方面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透明执法、柔性执法,全力营造公平公正法治化营商环境。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24〕1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赣府厅发〔2023〕2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行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加强对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制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出台了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的通知》,严格审查标准,完善审查流程,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文件自查自纠工作。助力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3.落实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录入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根据全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安排,组织我局各科室梳理规范性文件,理清有效文件,录入文件库。进一步推进我局规范性文件共享与开放,完成省级考核要求。

(三)深化法治宣传与学法制度完善,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1.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项法治宣传、推动法制宣传。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2024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民法典普及宣传和推进有效实施,我局积极推动普法工作进社区。普法宣传人员通过开展知识讲座、发放宣传册、横幅和接受群众咨询等多样的宣传形式,向群众宣传与民法典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耐心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帮助群众理清事实、领会法规。

2.健全完善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一是要求财政干部通过各种学习平台认真开展法治学习,参加网上法治答题竞赛考试等活动,增强财政干部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二是推进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积极参加司法部门和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行政人员专业培训,提高财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宣传引导不到位,普法工作重形式轻效果;信息公开不对称,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有针对性地深入研究并加以解决。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筑牢筑实法治根基

1.推进财政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贯彻落实《中共景德镇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财政重大决策原则、范围和事项,对决策主体、决策流程、法定程序、法律责任予以规范,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2.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做到了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在财政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干部法治意识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统筹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大力开展执法人员学习培训,通过网络课程、专题讲座、分类学法考试等多种渠道开展我局执法人员培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常态开展财政监督

1.锻炼业务能力,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财政干部通过各种学习平台认真开展法治学习,参加网上法治答题竞赛考试等活动,增强财政干部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推进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积极参加司法部门和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行政人员专业培训,提高财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效提高我局行政执法的业务能力。

2.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开展财经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有资金清查”等财政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为法治财政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四、有关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加大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筑牢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送备案审查。加大对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的培训指导和考核。

(二)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凡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事项,深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要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依法决策方面的效能。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主体资格,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开展执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意识,严守法定的时限,步骤。严格执法人员的选拔与管理机制,提高专业人才配备比例,提升执法业务能力。

    五、2025年工作安排

(一)打造全系统法治队伍建设。针对现有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等内容专题培训,全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财政法治队伍。利用好外聘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其法律专业能力,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二)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做到“有诉必应”。对投诉中涉及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违法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主动公开处理结果。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采购文件编制、内控制度建设、采购信息发布、档案资料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工作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提高采购代理机构专业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探索完善政府采购争议处理机制,开展政府采购投诉调解,促进实质性化解争议。

(三)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不断增强普法工作实效性,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力度,充分运用官网、两微一端、商业综合体户外显示屏、自媒体等宣传阵地,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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