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浮梁县财政局扎实推进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工作。
一是精心统筹部署,把好绩效“航船舵”。印发《浮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单位自评及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布置预算单位对2022年度部门预算所有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同时要求部门单位编制绩效自评总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评价报告,并通过江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报。
二是精准压实责任,唱响自评“主打歌”。按照“谁支出、谁负责”、“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明确各预算单位为绩效自评的责任主体,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规范性、及时性负责。同时要求落实具体负责人,将责任层层压实至具体岗位和责任人,提高预算单位绩效责任意识。
三是精细把控质量,织密审核“防控网”。严格执行双审核机制,对预算单位上报自评内容,经业务股室审核后,绩效评价股进行复审,定时督促工作完成进度,确保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完成。
下一步将选取部分单位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及时发现自评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强化自评结果应用。(王祝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