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相关要求,景德镇市及时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景德镇市陶瓷产业技术创新和研发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度省级下达给我市的景德镇市陶瓷产业技术创新和研发补助专项资金总额为:500万元,主要是用于加快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深入推动我市陶瓷产业传承创新和转型升级,以科技创新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5年度省级下达给我市的景德镇市陶瓷产业技术创新和研发补助专项资金的全年预算数500万元,所有资金已按照程序足额拨付到位,全年执行数500万元,支出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专款专用原则,严把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和程序,确保每项资金的合理使用。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审批制度健全,拨款程序规范,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资金使用中暂未见虚列、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要求完成总体绩效目标,资金使用和效果超出了预期效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秀,取得显著成效。
总体绩效目标:实施陶瓷类创新项目数量20个;支持高新技术企业11家;项目承担单位满意率大于90%;经费及时下达;带动社会投入比例300%。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陶瓷类创新项目数量24个;支持高新技术企业21家;项目承担单位满意率大于95%;经费及时下达;带动社会投入比例375%。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个:实际完成情况:支持陶瓷产业技术创新项目24个;支持高新技术企业21家。
(2)质量指标2个:实际完成情况:先进陶瓷及传统陶瓷项目正常实施率100%,充分发挥了科技资金对我市陶瓷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促进了科技与陶瓷文化的紧密融合。
(3)时效指标2个:实际完成情况:经费下达及时率100%,项目合同书及时签订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2个:实际完成情况:带动社会投入比例375%。
(2)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实际完成情况:陶瓷类企业加大了创新投入,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真正达到陶瓷文化传承创新发展,成果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实际完成情况:项目承担单位满意率大于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加强对自评结果的整理、分析,同时注重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自评结果将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按要求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2025年度景德镇市陶瓷产业技术创新和研发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423号
